(一)建立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江苏省和苏州市分别成立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中的职责和具体分工,指导、协调和推动试点项目的启动、实施和运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和发展要求加强政策和制度创新,对口协调和争取上级支持,深入研究探索和加快制定“关、检、汇、税、商、物、融、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一揽子举措;加强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形成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二)成立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理机构。(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办)。跨境电商综试办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负责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建设和统筹管理工作,包括“单一窗口”的系统运作和数据后台管理以及“综合园区”的招商、运营的规划指导和考核激励等。跨境电商综试区参照开发区管理,跨境电商综试办设在市政府,与市商务局合署办公,调整优化市商务局内部机构设置。
(三)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综试区“六体系两平台四中心”等重大项目的财政支持,并在苏州市商务发展、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发展等鼓励扶持政策中,重点突出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型企业和应用型企业以及海外仓建设的支持力度。